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2-45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2年7月20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534.00 万份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行权价格:5.70 元/份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159 人
股票期权简称:芭田JLC3
股票期权代码:037268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完成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的工作,向 159 名激励对象授予期权 1534 万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 年 5 月 25 日至 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
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71 元/份调整为 5.70 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86 元/股调整为 2.8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2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 年 6 月 13 日
2、首次授予数量:1,534.00 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159 人
4、首次授予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首次授予行权价格:5.70 元/份。
6、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本
权数量(万份) 权总量比例 的比例
冯军强 董事、副总 15.00 0.7545% 0.0169%
裁
穆光远 董事 15.00 0.7545% 0.0169%
华建青 副总裁 15.00 0.7545% 0.0169%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489.00 74.8994% 1.6790%
/业务人员(156 人)
预留部分 454.00 22.8370% 0.5119%
合计 1,988.00 100.0000% 2.2416%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满后,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全部作废,由公司收回并统一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之日起计算。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 30%
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 30%
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
第三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 40%
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以考核指标得分情况来确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X),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X)来确定当年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得分情况(X)
业绩考核指标 0 分 60 分 80 分 100 分
第一个行 2022 年净利润不 1.20 亿元≤A< 1.60 亿元≤A<
A<1.20 亿元 A≥2.00亿元
权期 低于 2.00 亿元 1.60 亿元 2.00 亿元
第二个行 2023 年净利润不 2.40 亿元≤A< 3.20 亿元≤A<
A<2.40 亿元 A≥4.00亿元
权期 低于 4.00 亿元 3.20 亿元 4.00 亿元
第三个行 2024 年净利润不 3.60 亿元≤A< 4.80 亿元≤A<
A<3.60 亿元 A≥6.00亿元
权期 低于 6.00 亿元 4.80 亿元 6.00 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A)的得分为(X),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X)对应的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如下表示:
公司业绩考核得分(X)
X=0 分 X=60 分 X=80 分 X=100 分
区间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 0 60% 80% 100%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考核得分为0分,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2022 年个人绩效目标责任书》《2023 年个人绩效目标责任书》《2024 年个人绩效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个人绩效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结果,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和“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 A B C D
行权比例(P) 100% 80% 6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个人层面行权比例(P)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达到C及以上,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