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170 深市 芭田股份


首页 公告 芭田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芭田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时—2019年5月21日下午15:00时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63号联合总部大厦30楼会议室

  5、主持人:黄培钊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374,368,1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86,862,627股的42.2126%。其中,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股份1,329,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886,862,627股的0.1500%。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373,689,5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86,862,627股的42.136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78,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6,862,627股的0.076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74,365,17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3,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26,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774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22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74,365,17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3,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26,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774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22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74,365,17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26,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774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22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表决结果为:374,365,17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3,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26,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774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22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74,365,17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3,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26,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774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22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74,365,17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3,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26,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774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22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74,365,17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3,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26,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774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22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74,365,17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3,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26,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774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22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74,365,17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3,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26,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774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22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74,365,17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3,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26,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者股份总数的0.22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0%。

  综上,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7、10项议案经参与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的有效通过;第8、9项议案经参与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有效通过。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关于《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