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8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提示:
1、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人民币(含税);
2、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910,726.54 元,其中 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5,871,323.39 元,加上年初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1,011,704,299.68
元,扣除本年度支付 2022 年度现金股利 78,779,199.4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717,053,776.89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时,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范围内。
若分配方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基数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权益分派。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二、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一)该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4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