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12752 债券简称:18 智光 01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光电气”)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曹承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裁李永喜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曹承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公司副总裁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曹承锋先生简历
曹承锋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
辅修经济法专业;并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完成金融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现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智光一创董事、岭南电缆董事、智光研究院董事;兼任广州环亚化妆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曹承锋先生曾获新财富第十二届、十三届“金牌董秘”;曹承锋先生为公司第二、三、四、五、六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曹承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80 万份。曹承锋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