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0
债券代码:112752 债券简称:18 智光 01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
体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
永喜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 9 人,实际出席会议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邵希娟女士、张德仁先生、潘文中先生、陈小卫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相关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末总股本 787,791,994 股
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已回购股份 17,960,593 股,即 769,831,401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76,983,140.1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次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18 年
-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企业拟向瑞明电力提供专业电力服务;公司控股公司广州智光用电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为广州粤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综合能源服务;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广州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广州创芯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广州誉埔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广州瑞兴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出租办公场地。公司对上述拟发生的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关联董事郑晓军、李永喜先生、陈谨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
保的议案》
为了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公司 2021 年经营计划,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本数),公司拟为其控股子(孙)公司申请 2021 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授信总额度内,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可以视盈利和偿债能力情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申请,且最终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国内(际)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申办票据贴现、保理、国内保理及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项目贷款等授信业务。授信有效期内,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应在各自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解决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需要担保事宜,公司拟
使用自有(不含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公司将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具体融资额度、担保措施等相关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及担保手续,包括且不限于签署相关业务的具体合同、协议等相关事项。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拟使用余额不超过 6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风险投资品种,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薪酬的确认
及 2021 年薪酬方案》
董事李永喜、郑晓军、芮冬阳、陈谨、吴文忠、曹承锋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6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津贴的确认及 2021 年独
立董事薪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张德仁先生、独立董事邵希娟女士、独立董事潘文中先生均回避表决。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3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该所 2020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谨敬业、认真履行职责,出色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拟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同行业报酬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有关报酬事项。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