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0021
债券代码:112752 债券简称:18 智光 01
债券代码:112828 债券简称:18 智光 02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风险投资品种,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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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
(四)投资额度
持有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得超过 5 亿元(含本数),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法律政策、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公司财务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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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本次运用暂时自有资金购买符合要求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使用余额合计不超过 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流动性前提下,运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符合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使用余额合计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使用余额合计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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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资金收益,且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使用余额合计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