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法院已立案审查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人民币 2,000.00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前期已将其计入其他应收款,因此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较小,后续如收回对增加公司现金流有积极影响。
近日,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与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冀投资”)的合同纠纷向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正处于立案审查阶段,现将本次诉讼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中冀投资
(二)诉讼请求
请求判决被告退还原告向其支付的收购股权诚意金人民币 2,000.00 万元及
相关损失、费用。
(三)事实和理由
2020 年 4 月,原被告双方签署了《关于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
权收购意向性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约定原告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4.32
亿元的自有资金(含自筹)收购被告持有的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哆可梦”)12%股权。若在《意向协议》签订 6 个月内,双方未能就意向书所列收购事宜达成实质性协议,或未获得受让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通过监管机构审核通过(如需),则意向协议自动终止。原告应在本次《意向协议》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收购诚意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如本次交易因任何原因被终止日起10个工作日内被告向原告全额退还该等人民币2,000万元诚意金。
2020 年 4 月,原告按照《意向协议》的约定向被告支付了诚意金人民币 2,000
万元。
2020 年 10 月,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意向协议》签订了《关于成都哆可梦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对《意向协议》约定的股权收购事项的有效期延长 6 个月。
截至 2021 年 4 月,上述协议的合作期限已届满,根据《意向协议》及《补
充协议》的有关约定,双方未能在约定的有效期内就上述协议所列股权收购事宜
达成实质性协议,本次股权收购事项自动终止。被告应当在 2021 年 5 月 11 日前
向被告退还人民币 2,000 万元诚意金。
经原告催告,被告一直拒不履行诚意金的退还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告仍未收到被告退还的诚意金,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意向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给原告带来巨大利益的损失。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目前本次诉讼尚未立案及开庭审理,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本次公告前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详见附件 1:新增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1.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尚处于立案审查阶段。
2.公司前期已将其计入其他应收款,因此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较小,后续如收回对增加公司现金流有积极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1:新增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一审受理时间 原告 被告 案件类型 涉案金额 案件进展
/传票时间/获 (万元)
悉时间
2023-2-3 上海加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致合世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681.75 原告已撤回仲裁申请
小计 681.75
其他涉案金额小于 500 万元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公司作为被告共计 3 笔 193.12
总计 874.87
注: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