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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程科技: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6

惠程科技: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补选的情况

  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提名、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胡昌松先生、罗楠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如胡昌松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胡昌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如罗楠女士被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罗楠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胡昌松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罗楠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胡昌松先生、罗楠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提名函;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附: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胡昌松先生:1979 年生,中国籍,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持有律师
执业资格证书。曾任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加入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现任该所合伙人、执行委员会委员。现任重庆律师协会职务犯罪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研究员、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中心研究员、企业合规中心研究员,重庆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昌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罗楠女士:1982 年生,中国籍,重庆大学会计学博士、中欧国际管理学
院工商管理博士(DBA)、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副所长;重庆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委委员、常务理事、重庆注协人才库入库人才;中国会计学会南方片区学术研讨会特邀评论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课组授课老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考试出题专家库专家;重庆市财政局绩效评估专家库专家;重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会计专业硕士(MPAcc)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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