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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惠程: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ST惠程: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1-032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

          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1 年 3月 24 日,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归还全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0 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第 13.8、13.9 条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控股股东中驰惠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经初步统计核查,截至2021年3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1,015.42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6,067.49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因未能在2021年3月2日前完成占用资金归还事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的规定,上述事项触发了“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1年3月3日(星期三)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二、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委托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归还的非经
营性占用资金 6,067.49 万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按照出具的承诺切实执行
相关还款计划,截至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全部归还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0 元。

    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 2021 年3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公司自查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规定的情形进行了逐项核查,经核查,
董事会认为公司出现的《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司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情形已经消除,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 11-10000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8、13.9 条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
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核查意见

    (一)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查意见如下:“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消除情况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1 年 3月 24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消除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已纠正,公司目前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规定的情形,已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在后续
的公司治理中,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完善治理结构,有效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违规事件的再次发生。

    四、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公司提交完备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申请
材料的,本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在此期间,本所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应当在本所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本所可以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就公司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的规定,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将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 11-10000 号)。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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