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7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14:30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C座二层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超涌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4名,代表股份212,372,125股,占公司总股本801,929,568股的26.48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名,持公司股份115,885,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5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名,代表股份96,487,1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31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18名,代表公司股份1,37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17%。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6个议案。按照会议议程,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年度述职,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 211,424,825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99.5539%,
947,30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惠程科技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424,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99.5539%;反对 94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0.44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31.1905%;
反对 94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68.8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0%。
2、以 211,424,825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99.5539%,
947,30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惠程科技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424,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99.5539%;反对 94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0.44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31.1905%;
反对 94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68.8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0%。
3、以 211,426,225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99.5546%,
945,90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惠程科技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426,2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99.5546%;反对 94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0.44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31.2922%;
反对 94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68.70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0%。
4、以 211,426,225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99.5546%,
945,90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惠程科技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426,2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99.5546%;反对 94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0.44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31.2922%;
反对 94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68.70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0%。
5、以 211,422,525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99.5529%,
949,60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惠程科技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422,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99.5529%;反对 94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0.44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31.0235%;
反对 94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68.97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0%。
6、以 212,319,725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99.9753%,
52,40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管理团队、核心人员放弃超额业绩奖励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319,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99.9753%;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0.02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96.1938%;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3.80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姚以林、宋怡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