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公告编号:2016-103
关于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锁/行权期
符合解锁/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11月4日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
圳惠程”)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锁/行权期符合解锁/行权条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公告中简称“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或“本计划”)已经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相结合,股票来源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2、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3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不超过
1,570万股,预留不超过160万股另行授予给预留激励对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
期权数量为71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不超过650万份,预留不超过60万份另
行授予给预留激励对象
3、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之日起48个月,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自授予/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
锁/行权,各期解锁/行权的比例分别为30%、30%、4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自授予/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行权,各期解锁/行权的比例分别
为50%、50%。
4、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0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
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授予限制性 占首次授予 授权股票期 占首次授予
序号 姓名 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 权数量(万 期权总数的
(万股) 总数的比例 份) 比例
1 纪晓文 570 36.31% 185 28.46%
2 杨富年 570 36.31% 185 28.46%
3 王东 80 5.10% 50 7.69%
4 田青 80 5.10% 50 7.69%
5 朱丽梅 80 5.10% 50 7.69%
6 方莉 80 5.10% 50 7.69%
7 核心管理人 110 7.01% 80 12.31%
员,共计4人
合计10人 1,570 100% 650 100%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
任职的董事和核心骨干。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 占预留限制性股票
序号 姓名
票数量(万股) 授予总量的比例
WAN XIAO YANG(中文名:
1 160 100%
万晓阳)
授权的预留股票期权 占预留股票期权授
序号 姓名
数量(万份) 权总量的比例
1 曹晓黎 60 100%
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5年10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
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5年10月1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二
期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
3、2015年10月29日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通过了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
4、2015年11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次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5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6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5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
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6年11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锁/行权期符合解锁/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2015年第二期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满足解锁/行权条件的说明
1、锁定期/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自授予/授权日即2015年11月4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
行权,各期解锁/行权的比例分别为30%、30%、40%。截止2016年11月4日,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第一个锁定期/等待期已届满,可申请解锁/行权的比例为所获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总量的30%。
2、第一个解锁/行权期解锁/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第一个解锁/行权期解锁/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解锁/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行权条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件。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
(1)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行权条件。
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3、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 申请解锁/行权的激励对象2015年度绩
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效考核成绩均为“良好”或“优秀”,满
足解锁/行权条件。
4、业绩考核条件: (1)2012-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的平均净利润为 3,669,784.29元,
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012-201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平均净利润为
前2012年-2014年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 -3,471,050.14元,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
负。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
①以2012年-2014年净利润平均值的绝 128,331,538.12元、26,708,461.83元,均
对值为基数,公司2015年实现的净利润 高于 2012-2014年的平均水平且不为
不低于基数;或 负,满足解锁/行权条件。
② 相比2014年,公司2015年市值增长 (2)公司 2015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率不低于25%。 128,331,538.12元,不低于2012-2014年
净利润平均值的绝对值为 3,669,784.29
元,满足解锁/行权条件。
(3)公司2015年市值为931,622.18万
元,相比2014年的市值610,761.05万元,
市值增长率达到 52.53%,满足解锁/行
权条件。
综上所述,鉴于公司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第一个解锁/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件业已成就,董事会根据公司2015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激
励对象办理解锁和行权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为471万股,
本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总计为195万份。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内容与已披露的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