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吉林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 2010-040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签订“吉林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聚酰亚胺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琦”)日前与吉林省科技厅签署吉林省重大科技成果
转化项目合同书(编号:10ZDZH006)。根据该合同,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委托长春高琦
承担吉林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的“年产5000吨高性能聚酰亚胺纤维产业化开发”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科研任务并提供部分研究经费。本项目起止年限为2010
年1月至2012年12月,协作单位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本项目主要研究内容:
(1) 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湿法纺丝技术建立5000吨规模聚酰亚胺纤维纺丝装
置;
(2) 实现聚合和纺丝工艺与装备的技术集成,形成高性能聚酰亚胺纤维规模化生
产能力;
(3) 产品综合性能超过国外同类产品水平,填补国内空白,解决此类纤维全部依
赖国外进口的问题;
(4) 满足国内环保及国防军工对聚酰亚胺纤维需求,并逐步占领国际市场。
本项目目标:
本项目将在实现纺丝过程各操作单元的技术集成基础上,建立国内第一条聚酰亚胺
纤维生产装置,航空航天用聚酰亚胺连续纤维完成技术集成,可以指导规模化生产。打
破国外技术垄断,新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实现聚酰亚胺纤维规模化生产,为系列聚酰亚
胺纤维品种的研发与产业化奠定基础。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吉林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本项目的省科技计划经费拨款计划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任务各方需共同遵守吉
林省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的相关管理办法。
长春高琦在收到上述拨款后,将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将上述拨款分摊计入当期损
益,但最终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截至公告日长春高琦尚未收到上述款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