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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锆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8

东方锆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2-030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7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7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7日上午9:15至2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珠津工业区凯撒工业园珠津一街3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冯立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42,791,8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32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41,712,8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18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079,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9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771,1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15%;反 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60,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851%;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39%;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1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771,1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15%;反 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60,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851%;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39%;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1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771,1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15%;反 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60,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851%;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39%;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1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771,1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15%;反 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60,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851%;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39%;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1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776,7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38%;反 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6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031%;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858%;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10%。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771,1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15%;反 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60,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851%;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39%;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1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771,1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15%;反 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60,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851%;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39%;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1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995,2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719%;反对 79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6%;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8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3090%;反对 79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5800%;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1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陈秉、郭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东方锆业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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