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2-022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作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于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及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至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5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江山,2001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睿睿,2013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惠全红,199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8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增加。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
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
部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批准。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