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8-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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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及摘要》,详情请参阅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ini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19年2月3日到期,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财通证券资管莱茵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计划的初始资金规模为1亿元。截至2016年3月29日,该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购买公司股票7,498,7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1%,成交均价为12.5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4,042,883.47元,剩余资金留作备付资金。
2、截止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3、截止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已于2017年3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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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届满。
2、锁定期满后财通证券资管莱茵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意愿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出售。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时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2016年2月4日至2019年2月3日),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财通证券资管莱茵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下的资产全部变现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无延长存续期计划。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前或存续期届满终止后,管理人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