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1-073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收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经兴安县人民政府十五届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 年度第 6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兴安县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公司兴安县湘江路厂区国有土
地使用权收储协议》,兴安县土地储备中心以 9,852.05 万元作为补偿费用对公司
兴安厂区土地及其附属资产(设备除外)进行收储。
详细内容请参阅 2011 年 12 月 1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政府对兴安厂区资产进行收储的公告》。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兴安县土地储备中心,法定代表人:宿富军;业务范围:负责全县城市总体
规划和全县土地利用规划区内的土地进行收购、储备和出让等工作;地址:兴安
县兴安镇湘江路。兴安县土地储备中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与公司未发生过类似业务。兴安县土地储备中心系隶属于兴安县国土资源局的
事业单位,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良好,履约能力有一定的保障。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收储补偿费用
本次收储的补偿费用总额根据兴安县政府指定评估机构广西国泰地产评估
有限公司和广西国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的桂国泰地(2011)估3006E
号、桂国泰地(2011)估3007E号《土地估价报告》和国泰房(2011)3002E号
《房地产估价报告》确定的市场价值计算,共计9,852.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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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包括公司兴安县湘江路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
筑物、附属物(树木移栽费)、搬迁费用等,具体内容以前述评估报告所列为准。
3、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兴安县土地储备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收储补偿
费用5,000万元;余款应在完成收储土地范围内首宗土地招拍挂程序后60日内付
清,但最迟不得超过本协议签订后240日。
4、搬迁期限
公司应在本协议签订后180日内,完成设备等收储范围之外资产的搬迁并书
面告知兴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5、违约责任
兴安县土地储备中心应按期支付收储补偿费用,如未能按期支付,每延期一
日,其应向公司支付收储土地补偿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公司应按期完成资产搬迁,如有延误,每延误一日公司应向兴安县土地储备
中心支付土地补偿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政府收储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状况和资产质量,提
升公司资产的盈利能力。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该协议的履行将增加公司
2011 年度营业外收入 9,852.05 万元,扣除交易相关的契税、印花税及搬迁费用
后,预计增加公司 2011 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00 万元左右(未考虑
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税等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价款的支付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公司将督促兴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按照协议的约定按期付款,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协议的后续履行情况。
2、本次交易涉及的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税等尚需税务部门核准是
否同意免除,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涉及金额2,200万元左右。此事项对公司
2011年度的业绩影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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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1、双方签订的收储协议;
2、兴安县土地储备中心法人证书。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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