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1-055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 年 11 月 1 日,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莱茵投资”)通知,其全资子公司桂林锦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汇投
资”)成功竞得临桂县国土资源局 2011-39 号、2011-40 号两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75,579,687 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两宗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临桂县国土资源局2011-39号; 临桂县国土资源局2011-40号;
宗地位置: 纬二路以北、平桂西路以东; 纬二路以北、凤凰西路以西;
宗地面积: 50525平方米; 46301平方米;
土地用途: 商业、住宅用地; 商业、住宅用地;
规划容积率: ≤4.2; ≤4.2;
规划建筑密度: ≤35%; ≤35%;
绿地率: ≥35% ≥35%
土地开发程度: 按现状; 按现状;
土地使用权年期: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商业40年、住宅70年;
贰亿零贰佰壹拾万元整 柒仟叁佰肆拾柒万玖仟陆佰捌拾柒元整
成交金额
(¥202,100,000元)。 (¥73,479,687元)。
二、审批程序
1、201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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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参与土地使用权竞买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莱茵投资及锦汇投资管理
层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全权负责参与以上两宗地块使用权的竞买事项,包
括根据相关测算指标及现场竞拍情况确定竞买价格,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1 年度第 5 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全资孙公司锦汇投资已于 2011 年 10 月 31 日上述土地使用权竞得时,
签署了关于上述两宗地块的《成交确认书》,目前《成交确认书》已经交予临桂
县国土局履行相应的签字程序,公司尚未正式取得。公司正式取得上述《成交确
认书》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资金来源
根据莱茵投资与临桂新区管委会等各方签订的《桂林市临桂新区防洪排涝及
湖塘水系工程投资、建设与移交合同书》(以下简称“BT 项目合同”)的相关约
定,莱茵投资支付的综合费用可足额用于支付土地款。土地款超出综合费用的部
分,可用双方确定的工程进度款的 70%用于支付土地款,若工程进度款的 70%
不足以支付土地款的,在 1 年内完成必须的工作量后支付土地款,方可办理土地
和规划相关手续,若 1 年内无法完成必须的工作量,需用现金补足剩余的土地款。
鉴于 BT 项目合同签订后,莱茵投资已经支付了 2 亿元综合费用。莱茵投资
及锦汇投资将按照 BT 项目合同的约定条款和自身资金状况,灵活采取适当的付
款方式。
详细信息可参见 2011 年 8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投资有限公司签订 BT 项目合同的公告》。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此次参与上述土地使用权竞买事项,系根据莱茵投资与临桂新区管委会
签订的 BT 项目合同的相关约定,及时实现公司权益而采取的适当行为。
2、上述土地使用权的竞得,可提高 BT 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保障公
司利益。
五、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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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受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影响较大,且存在较大的周期性波动,两
宗商住用地使用权的经营对莱茵投资及锦汇投资的业绩影响目前尚不能准确预
计。
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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