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24-022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综合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
会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芮敬功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经逐项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有关内容。本报告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余新平先生、张军先生、李东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放薪酬 495.94 万元。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认。本议案中担任公司董事人员 2023 年度薪酬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2023 年,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47 亿元,较上年增长 5.09 %,并扭亏为盈;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运营特点,结合当前经济状况,2024 年度经营目标及要求:公司加大聚氨酯和异丙醇胺产品的市场开发和技术研发投入,努力扩大市场规模,提升产品盈利能力,同时控制费用增长;消化泰兴基地装置技改停车压力,并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保障经营目标实现。(说明:2024 年预算不代表公司对业绩承诺,存
在不确定性)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24)00742 号《审计报告》,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44,015,101.70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4,401,510.17 元 , 尚 余 129,613,591.53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42,596,202.29 元,扣除已分配 2022 年度分配红利 29,410,793.48 元,实际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 442,799,000.34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者权益
为 2,017,666,328.24 元,其中资本公积金 719,319,114.18 元。
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35,269,837 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1,468,888.59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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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确认。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衡专字(2024)00313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确认。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 司 续 聘 2023 年 度 财 务 审 计 机 构 等 相 关 公 告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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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衡专字 (2024)00312 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子公司部分股权质押办理融资的议案》;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 2024 年度新增项目贷款授信额 10,000 万元,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子公司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20%股权为前述授信融资,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进行质押,期限 6 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国债逆回购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 35,000万元) 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国债逆回购,期限一年。在上述额度内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累计投资余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议案
需 提 请 公 司 202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相 关 公 告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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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一季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5
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