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23-034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等有关规定,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募集资金 2023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09 号《关于核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33,211,72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82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8,868,797.1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680,491.6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9,188,305.47 元。上述募集资
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30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1)00088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 2023 年上半年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上半年使用情况为:
项 目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300.09
项 目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加:收到募集资金
减:应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加:2023 年上半年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 133.70
续费
加: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加:赎回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其收益 5,132.33
减: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566.12
注:公司经批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5 亿元和现金管理 1.5 亿元,其中于 2023 年 6 月,
收回到期的现金管理本金 0.5 亿元及相应收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07年11月10日,公司制定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8年11月,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2013年6月,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再次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2020年9月,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第三次修订。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
2021年8月2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高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高淳支行”)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高淳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公司及子公司——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化学”)、中泰证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
下统称为“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规定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存款方式
工行高淳支行 4301019129100292013 426.06 活期存款
中行高淳支行 530076424832 494.20 活期存款
浦发银行高淳支行 93210078801600000845 15,645.86 活期存款
合 计 16,566.1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无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和 9
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和 10,0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足额归还。
(注:2023 年 8 月 4 日,已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5 亿元)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 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 2021 年第二次临
年 9 月 9 日。公司于 2022 年 9 月使用 1.5 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3 年 6 月,用于券商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0.5 亿元到期收回。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申购主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认购金额 预计年化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体 (万元) 收益率
红宝丽 江海证
集团股 券有限 江海证券收益凭证 本金保障型收 10,000.00 3.70% 2022.09.13 2023.09.06
份有限 公司 惠盈 386 号 益凭证
公司
合 计 10,000.00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全部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环评等工作,因所在地政府“能耗双控”政策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能评工作尚未进行,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施工尚未开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0 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918.8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本报告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期投入 累计投入 资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本报告期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向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金额(2) =(2)/(1) 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