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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宝丽: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6

红宝丽: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22-046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在公司综合大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
会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芮敬功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经逐项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选举芮敬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由余新平先生、李东先生和王玉生先生三人组成,余新平先生为主任委员;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由芮敬功先生、李东先生和张军先生三人组成,芮敬功先生为主任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由李东先生、余新平先生和芮益民先生三人组成,李东先生为主任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张军先生、余新平先生和芮敬功先生三人组成,张军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王玉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王玉生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5-57350997 ;传真:025-57350997

    电子邮箱:wangys@hongbaoli.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双高路 29 号 (董秘办)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芮益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陶梅娟女士、芮益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洪明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聘任邢益辉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孔德飞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孔德飞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5-57350997 ;传真:025-57350997

    电子邮箱:kongdf@hongbaoli.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双高路 29 号 (董秘办)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其他说明:本次换届后,陶梅娟女士、张益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不再聘任张益军先生、姚志洪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公告日,张益军未持有公司股份,姚志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77,400股,将继续履行有关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5 日

附件一:

    芮益民先生: 1970年6月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
 曾任上海红宝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总经理,兼子公司南京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 公司、南京红宝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担任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 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理事、南京市企业 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南京工商联执委、南京市高淳区第十五届、十六 届人大常委、高淳区工商联副主席、高淳区新联会会长、高淳区民营经济协会 会长,江苏省优秀企业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芮益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58,810 股,同时持
 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0714%的股权,是南京宝诚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占 37.3%。芮益民先生与 芮益华先生注册设立安庆迪安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注:尚未出资营运,芮益民 出资占 34%),芮益民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是智孛(安 徽)新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宝泰(安徽)新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宝淳(安徽)新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和宝新(安徽)新材料科技中心(有 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注:该等合伙企业为员工平台,尚未出资运营), 芮益民先生为委派代表。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芮敬功先生与芮益民先生为 父子关系,芮益民先生与芮益华先生为兄弟关系,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 芮益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芮益民先生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陶梅娟女士: 1962年1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91
 年11月至1994年6月任南京市聚氨酯化工厂副厂长,1994年6月至2022年8月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陶梅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44,154股,同时持 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6385%的股权,与公司实际控 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陶梅娟女士未受过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芮益华先生: 1974 年7 月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1999 年 11 月
至 2003 年 11 月在南京市建邺区公证处工作;2003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1
月在南京市高淳县旅游局工作,任副局长。2012年 12 月辞去公务员职务。2013年1 月进入红宝丽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子公司聚氨酯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芮益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13.3122%股权,是南京宝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占 2%。芮益华先生与芮益民先生注册设立安庆迪安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注:尚未出资营运,芮益华出资占66%,后期出资比例会有调整)。该公司是智孛(安徽)新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宝泰(安徽)新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宝淳(安徽)新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和宝新(安徽)新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注:该等合伙企业为员工平台,尚未出资运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芮敬功先生与芮益华先生为父子关系,芮益华先生与芮益民先生为兄弟关系,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芮益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芮益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玉生先生: 1966年7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非执业会员,曾任南京市高淳县饮食服务公司会计、南京天润冷食厂财务科长、高淳县审计事务所审计员,2002 年10 月进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王玉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1,646股,是南京宝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占2%,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玉
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玉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陈洪明先生: 1982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
非执业注册会计师。2005 年 3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成本核算员、副科长、副部长、部长,现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江苏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江苏省会计先进工作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洪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南京宝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占 2%;系智孛(安徽)新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宝泰(安徽)新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宝淳(安徽)新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和宝新(安徽)新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注:该等合伙企业为员工平台,尚未出资运营)。陈洪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洪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邢益辉先生:1970 年12 月生,中国国籍,本科,高级工程师。1992年7
月毕业于盐城工学院无机化工专业。同年入公司,历任公司技术科副科长、科长,技术中心副主任、主任,聚氨酯研究所所长、研究院副院长,2017年5月任研究院院长。2022年8月,任公司总工程师。2021年被授予“江苏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邢益辉先生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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