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21-009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及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2%。
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3、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2,558,291股,占公司总股本27%。
一、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情况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1),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3%。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宝源投资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9 月 28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99.919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达到 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之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45)】。
2020年11月11日,宝源投资预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于 2020年11
月12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0),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近日,公司收到宝源投资发来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预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宝源投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宝源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9 月 17 日- 5,999,198 1.00
2020 年 9 月 28 日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含该等股份进行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
称 股份性质 股 数 占总股本 股 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8,557,489 28% 162,558,291 27%
宝源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8,557,489 28% 162,558,291 27%
资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2、其他相关说明
(1)宝源投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宝源投资的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二、股东新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1、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宝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62,558,291股,占公司总股本27%。
2、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2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减持原因:为了促进公司持续长远发展,支持公司打造环氧丙烷-聚醚、醇胺及衍生物产业链,建设环氧丙烷项目,宝源投资于2016年融资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已陆续进入还款期,为此,宝源投资本次计划减持股份筹集资金用于归还借款。宝源投资本次减持之后,可以降低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率,更有利于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含该等股份进行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根据规定履行公告义务,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3、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宝源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宝源投资在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承诺:
若红宝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成功发行并上市,本单位认购的红宝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
截至本公告日,宝源投资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4、相关风险提示
(1)宝源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宝源投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宝源投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预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