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3-011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上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对 2022 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一、《2022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第五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之“2、任职情况”中的“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补充前: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1〕2 号),对现任董事宋济隆、宋和涛、罗岳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 万元罚款。详见《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补充后:
适用 □不适用
1、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2021〕2 号),对现任董事宋济隆、宋和涛、罗岳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 万元罚款。详见《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2、2022 年 3 月 1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2〕244 号),对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宋济隆、宋和涛、罗岳芳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2022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第十二项“处罚及整改情况”
补充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补充后: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姓名 类型 原因 调查处罚类型 结论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宁波东力股 其他 因重大资产重 被深圳证券交 对宁波东力 2022 年 3 《关于对宁波东
份有限公司 组阶段相关信 易所纪律处 股份有限公 月 11 日 力股份有限公司
宋济隆 董事长 息披露文件存 分。 司、宋济隆、 及相关当事人给
在虚假记载, 宋和涛、罗 予纪律处分的决
宋和涛 董事、总经理 公司信息披露 岳芳给予通 定》(深证上
存在违规。 报批评的处 〔2022〕244 号)
罗岳芳 董事 分。 详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
(http://www.sz
se.cn)。
整改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纪律处分中所反映的问题,将以此为戒,吸取教训,加强《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勤勉尽责,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除上述内容补充外,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三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