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3 证券简称:海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4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5:00
2.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061号新保辉大厦17楼会议室
3.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东阳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285,607,28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33.80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78,996,786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33.01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6,610,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782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人,代表股份26,263,7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0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9,653,2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25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人,代表股份6,610,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823%。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姚继伟律师、刘家杰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为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00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989,286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32%;反对1,070,0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6%;弃权2,5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21%。
2.00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983,386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12%;反对1,075,9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7%;弃权2,5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21%。
3.00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983,386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12%;反对1,075,9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7%;弃权2,5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21%。
4.00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989,286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32%;反对1,070,0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6%;弃权2,5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21%。
5.00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983,386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12%;反对1,075,9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7%;弃权2,5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39,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019%;反对1,07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65%;弃权2,5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6%。
6.00 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989,286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32%;反对1,070,0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6%;弃权2,5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21%。
7.00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981,886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12%;反对1,075,9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7%;弃权2,5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39,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019%;反对1,07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65%;弃权2,5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6%。
8.00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989,286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32%;反对1,070,0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6%;弃权2,5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21%。
9.00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215,086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90%;反对3,444,2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76%;弃权2,548,0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71,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316%;反对3,4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167%;弃权2,5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6%。
10.00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989,286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32%;反对1,070,0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6%;弃权2,5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21%。
11.00 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989,286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32%;反对3,618,0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姚继伟、刘家杰
3.结论性意见: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