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5 年 2 月 14 日(星期五)14: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光珠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344 人,代表股份数量163,169,3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5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340 人,代表股份数量5,669,7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341 人,代表股份数量 14,842,6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1 人,代表股份数量 9,172,9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340 人,代表股份数量5,669,7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64%。
3、出席会议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和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009,41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91%;反对 1,093,4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01%;弃权 66,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3,682,77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854%;反对 1,093,4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66%;弃权 66,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8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额度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1,602,21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96%;反对 1,317,9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77%;弃权 249,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3,275,57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419%;反对 1,317,9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91%;弃权 249,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89%。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 人,根据表决结果,陈治亚先生、潘忠民先生、王志永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陈治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0,161,331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1,834,690 股。
3.02 选举潘忠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0,157,169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1,830,528 股。
3.03 选举王志永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0,157,47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1,830,832 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4 人,根据表决结果,徐超洋先生、孙迎军先生、马琳女士、陆智先生当选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 选举徐超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0,160,814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1,834,173 股。
4.02 选举孙迎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0,156,967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1,830,326 股。
4.03 选举马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0,156,81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1,830,169 股。
4.04 选举陆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0,157,257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1,830,616 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 2 人,根据表决结果,李正山先生、杨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01 选举李正山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0,157,819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1,831,178 股。
5.02 选举杨冰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0,159,094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1,832,453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殷长龙、刘云梦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5]A0061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