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0-070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
分股份方案>的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详情请参见公
司于 2020 年 5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一、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759,4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8.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9,982,677.78元(不含手续费),符合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1、上述公司回购情况符合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回购股份的时
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 年 4 月 30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94,400,989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4、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5、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