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17-096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望谷”)已于2017年11月7日完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6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2、2016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6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201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4、2016年12月7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
工作,期权简称:远望JLC2,期权代码:037727。
5、2017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将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鉴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公司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18元/股调整为13.17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6、2017年6月1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
公司完成对已获授尚未行权的2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2017年7月4日,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对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工作。
7、2017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公司以2017年10月20日为授予日,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165万份预留股票期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17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8、2017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2016年股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不再是远望谷公司员工,
与远望谷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激励计划》,公司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数量70万份予以注销。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之授予日为2017
年10月20日。
2、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本次将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165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分配的股票期 分配额度占激励计划 分配额度占当前
激励对象姓名/职务
权数量(万份) 拟授出期权总数比例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核心业务人员、核心技术 165 22% 0.22%
人员(共13人)
3、行权价格:13.17元/股。
4、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除满足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 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可行权期 业绩指标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6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7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上述各年度净利润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个人绩效考核指标
根据《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可行权的前一年度,其绩效经考核达到相应的考核要求。
(3)其他条件
如果公司发生发行股票(含优先股)和可转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简称“重大资产重组”),预计融资募集资金到位或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而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其个人行权比例除满足个人业绩考核要求外,还需满足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到位的条件。
5、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1)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开始行权。可
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进行行权:
A、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B、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C、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D、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2)行权安排
本次授出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在未来24
个月内分两期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预留部分期权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预留部分期权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期权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预留部分期权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6、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激励对象必须在各期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当期额度内期权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该行权期内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出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批准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方案一致,不存在差异。
四、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情况
1、期权简称:远望JLC3
2、期权代码:037752
3、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7年11
月
7
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