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17-087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望谷”)于2017
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以及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将2017年10月20日定为预留股
票期权的授予日,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165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如下:
1、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股票期权;
2、激励计划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3、激励对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为28人,包括公司部
分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将于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4、授予数量:激励计划授出股票期权数量为840万份,所涉及标的股票为
840万股公司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73,975.74万股
的1.14%。其中,首次授予675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
总额73,975.74万股的0.91%;预留165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
公司股本总额73,975.74万股的0.22%。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
总量的19.64%;
5、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18元/股;
6、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4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按照40%、30%、30%的行权比例分三期行权;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自相应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24个月内按50%、50%的行权比例分两期行权。
7、行权条件:
(1)业绩指标
行权期 业绩指标
以2015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润增长率不低于90%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以2016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
预留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润增长率不低于80%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以2017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
预留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润增长率不低于70%
上述各年度净利润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个人绩效考核指标
根据《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在可行权的前一年度,其绩效经考核达到相应的考核要求。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6年9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6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201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4、2016年12月7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
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远望JLC2,期权代码:037727。
5、2017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激励计划》,公司将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鉴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公司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18元/股调整为13.17元/股。
6、2017年6月1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
公司完成对已获授尚未行权的2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2017年7月4日,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对首次授予部分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工作。
三、关于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激励对象方可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公司和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为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四、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出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和授予数量等均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差异。
五、实施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情况的说明
1、公司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作为激励对象获授
股票期权的来源;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情况:
2017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激励计划》,公司将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鉴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公司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18元/股调整为13.17元/股。详情见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披露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刊载于巨 潮资讯网)。
2017年6月1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
司完成对已获授尚未行权的2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2017年7月4日,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对首次授予部分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工作。
六、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和分配情况、授予日、行权价格、行权条件及行权安排
(一)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和分配情况:
分配的股票期 分配额度占激励计划拟 分配额度占当前
激励对象姓名/职务
权数量(万份) 授出期权总数比例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核心业务人员、核心技术人 165 20.12% 0.22%
员(共13人)
(二)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
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7年10月20日。
(三)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期权行权价格取下列价格中的较高者:
1. 审议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
2. 审议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
易日和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3. 原则上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不低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经
除权、除息等调整后)。
根据2017年10月20日收盘后公司股票交易数据,上述价格情况如下:
公告公布前1个 公告公布前20个 公告公布前60个 公告公布前120个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交易日交易均价 交易日交易均价 交易日交易均价 交易日交易均价 权的行权价格(经除
权、除息等调整后)
10.68元/股 11.54元/股 12.19元/股 11.55元/股 13.17元/股
综上所述,预留部分期权行权价格为
13.17元/股。
(四)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