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16-057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
次授予部分期权授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确定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
首次授予期权的授予日为2016年10月28日。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审议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
划”)及《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如
下:
1、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股票期权;
2、激励计划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3、激励对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为28人,包括公司部
分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将于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4、授予数量:激励计划拟授出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40 万份,所涉及标的股
票为 840万股公司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73,975.74
万股的1.14%。其中,首次授予675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
股本总额73,975.74万股的0.91%;预留165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
布时公司股本总额73,975.74万股的0.22%。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
期权总量的 19.64%。
5、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18 元/股。
6、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4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暨等待期满)后,激励对象应在36个月内按照40%、30%、30%的行权比例分三期行权。(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6年 9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 10月 20 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全部议案。
3、2016年 10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激励对象方可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并且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为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条件已成就。
三、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确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之授予日为 2016年
10月28日。
2、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本次将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675万股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可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激励计划拟授出
数量(万份) 权益总量的比例
1 汤军 董事、总裁 100 11.90%
2 成世毅 高级副总裁 80 9.52%
3 武岳山 高级副总裁 40 4.76%
4 马琳 董事、副总裁兼董 40 4.76%
事会秘书
5 马小英 财务总监、财务负 40 4.76%
责人
6 核心业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375 44.64%
(共23人)
7 预留部分 165 19.64%
合计 840 100.00%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股东大会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差异。
3、行权价格: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3.18元/股。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1、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授权日会计处理:由于授权日股票期权尚不能行权,因此不需要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2)、等待期会计处理: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可行权日之后会计处理: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4)、行权日会计处理: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股票期权价值估值的模型选择及参数取值的合理性
公司采用国际通行的布莱克-舒尔斯(Black-Scholes 模型)期权定价模型对
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
模型相关参数取值如下:
(1)行权价格: 13.18 元/股;
(2)授权日股票价格:12.77元/股;
(3)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可行权日的期限);
(4)历史波动率:14.05%、19.14%、30.26%(分别采用中小板指数399005
最近52周、100周和250周的历史波动率);
(5)无风险收益率:分别为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
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6)预期可行权数量:首次授予的期权可行权数量为 675 万份。。
3、股票期权激励的成本摊销方法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1)激励成本的摊销方法
公司2016年10月28日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期权,假设本激励计划设定的
行权条件全部满足,且激励对象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则在2016年~2019年
期间,首次授予的期权激励成本摊销情况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合计
分摊的期权费用 84.74 480.57 317.01 163.30 1,045.62
(2)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方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会产生一定的激励成本费用;另一方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能够将经营者、管理者的利益与股东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起股东与经营团队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利于激发管理团队和业务、技术骨干的积极性,进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有利于公司吸引与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并有利于管理层平衡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和实现股东权益的持续增值。
五、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行权期安排、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1、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根据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
除满足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可行权期 业绩指标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以2015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