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至全体监事。会议
于2024年10月8日下午15:30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珊珊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选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等情况,未发现该候选人不适宜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