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
利润 49,294,230.33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扣除报告期内已付普通股股利 0 元,加以往年度的未分配利润-93,951,612.04 元,2023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657,381.71 元;2023 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07,030.63 元,加上以往年度的未分配利润-416,725,597.60 元,
其 他 转 入 1,050,438.05 元 , 2023 年 度 实 际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400,568,128.92 元。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由于 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公司 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和后续发展等因素,
该议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