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160 证券简称: 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31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并提请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0,629,521.38 元,加上 2017 年年初转入的未分配利润
233,520,696.89 元,扣除转盈余公积 14,653,461.74 元和 2016 年度现金分红
72,426,994.10 元,本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7,069,762.43 元。依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5 年-2017 年)的议案》 的规定, 2017 年度公司拟
进行以下利润分配:
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日的总股本 724,269,941.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
72,426,994.1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权益的情
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 2015-2017 年)》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
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
意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