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6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公司股东兰薇女士(公司总裁王伟先生之配偶)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690,735股公司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477%)。
2018年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截至本公告日,兰薇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兰薇 集中竞价 2017年11月3日 6.98 307,400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无限售条件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兰薇
股份 4,690,735 0.65 4,383,335 0.61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其做出的相关承诺,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剩余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自动作废。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