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0-045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于 2020 年 3 月 3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哲男先生、董事陈嘉兴先生、副总经理游百乐先生、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邱玉英女士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535,028,782 比例 0.0655%。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上述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的《关于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完成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廖哲男先生、陈嘉兴先生、游百乐先生、邱玉英女士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廖哲男先生、陈嘉兴先生、游百乐先生、邱玉英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数量及结构未发生变化。
关于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上述股东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