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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57 深市 正邦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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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正邦:关于召开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1

*ST正邦:关于召开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 正邦      公告编号:2023—159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邦科技”)于 2023年 7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裁定受理锦州天利粮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管理人。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南昌中院通知在预重整
期间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应在 2023 年 9 月 18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地点另行公
告通知。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收到南昌中院的(2023)赣 01 破 16 号之一《公告》,
南昌中院定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下午 15:00 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正邦科技重整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

    一、本次会议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收到管理人发来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管理人就正邦科技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二)会议形式及地点

  本次会议将通过网络形式(“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召开。

  参与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可通过网站“https://bankruptcy.fahuidata.com”或微信小程序“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参加会议。依法申报债权且经管理人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债权人,有权参加本次会议。

  请各位债权人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周二)8 时至 20 时期间登录上述系统
进行会议系统测试。未能成功进入会议系统的债权人可于工作时间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管理人:

  联系人:王律师

  联系电话:13317919052、13320016759

    (三)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南昌中院合议庭、已依法申报债权并通过资格审核的正邦科技债权人、管理人代表、审计机构代表、评估机构代表、正邦科技代表及职工代表。列席人员:其他特邀嘉宾(若有)。

    (四)会议主要议题

  1、管理人作《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的说明》,并由债权人对《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表》进行核查;

  3、债权人会议审议及表决《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五)表决方式

  管理人将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将本次债权人会议资料及表决票一并送达给全体债权人。债权人应在表决截止日前进行表决。

    (六)特别说明

  管理人将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向全体债权人送达会议资料,本次会议的相关议题、表决截止日及其他事项均以会议资料为准。

    二、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3、因南昌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
(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7月21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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