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因此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人员信息: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272 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为 1,000 人)。
7、业务信息: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 309,837.89 万元,2021 年度审计业务
收入为 275,105.65 万元,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为 123,612.01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49 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 50,968.97 万元。
9、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0、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
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丁莉女士,拟签字注册会
如下: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莉女士,1994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6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5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11 家次。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海成先生,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
2012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 家次。
(3)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玲娜女士,1999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999 年 10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主要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独立性。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260 万元,较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增加零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从事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从事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该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继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至公司召开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为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