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 正邦 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有股份在一致行动人
之间内部转让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有股份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及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邦科技”)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集团”)的《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有股份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的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情况概述
1、本次股份变动内容说明
为增加流动性,优化负债结构,正邦集团于 2022 年 1 月 6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转让29,94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给海子盈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子基金”),转让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5%。海子基金交易资金来源为向投资人募集等合法取得的资金。正邦集团一致行动人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丰嘉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嘉农业”)作为海子基金的基金投资者,签署了《海子盈祥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系列协议,将持有约海子基金份
额总数的 51.17%。同时,正邦集团与海子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形
成一致行动关系。故本次股份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
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
化。
本次股份变动来源为正邦集团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本次股份变动实施方式
交易时间 交易数量(股) 交易方式 转让均价(元/股) 占公司股份比例
2022.1.6 29,945,000 大宗交易 10.00 0.95%
3、本次股份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例
正邦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779,677,352 24.78% 749,732,352 23.83%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475,725,985 15.12% 445,780,985 14.17%
江西永联农业控股 合计持有股份 692,912,702 22.02% 692,912,702 22.02%
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481,060,970 15.29% 481,060,970 15.29%
共青城邦鼎投资有 合计持有股份 75,987,841 2.42% 75,987,841 2.42%
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0 0.00% 0 0.00%
共青城邦友投资有 合计持有股份 37,993,920 1.21% 37,993,920 1.21%
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0 0.00% 0 0.00%
林印孙 合计持有股份 3,635,203 0.12% 3,635,203 0.12%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908,801 0.03% 908,801 0.03%
林峰 合计持有股份 1,637,673 0.05% 1,637,673 0.05%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409,448 0.01% 409,448 0.01%
海子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0 0.00% 29,945,000 0.95%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0 0.00% 29,945,000 0.95%
合计 1,591,844,691 50.59% 1,591,844,691 50.59%
二、 《一致行动人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正邦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海子盈祥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为保障正邦科技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双方拟在行使上
市公司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且该一致行动关系附属于甲方此前与其他主体形成
的一致行动关系。乙方保证在行使作为正邦科技股东权利时,将作出与甲方相同的意
思表示,以共同扩大甲方所能够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
1、一致行动事项的决策与股东权利的行使
双方就一致行动事项行使相关权利前,应就一致行动事项充分协商,并形成一致意见。
双方就一致行动事项经充分协商,仍未形成一致意见的,应以甲方的最终意见为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
若任何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可不参加或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并及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等上市公司内部规则及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规定向出席代表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除关联交易等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双方保证在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双方事先形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
2、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并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方)实质性地违反本协议项下任何一项约定,或实质性地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即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利益受损的未违约方(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纠正并采取补救措施。
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或在相关守约方书面通知违约方并提出纠正要求后的 10
天内仍未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的,则守约方有权自行决定:
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所遭受的全部损失;或要求强制履行违约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3、协议的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有效期届满,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正邦集团本次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内部转让股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成员结构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海子基金因看好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正邦集团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并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受让部分公司股份。但存在因客观条件变化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的风险,此一致行动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后续进展,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正邦集团出具的《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有股份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的告知函》;
2、《一致行动人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