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 正邦 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
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向符合条件的 1,80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 2,663.00 万份股票期权及 2,49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6,604.6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
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形式: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
2、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 11,527.60 万份,其
中首次授予 9,267.60 万份权益,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80.39%,预留 2,260.00万份权益,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9.61%。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在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增设权益 238.00 万份,同时拟增加激励对象共计 117 人。公司独立董事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2 月 25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80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 2,663.00 万份股票期权及 2,49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6,604.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数量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董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是否符合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向符合条件的 1,809 名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 2,663.00 万份股票期权及 2,49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6,604.60 万股限制性
股票。
四、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情况
(一)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日:2021 年 2 月 25 日;
3、授予数量:2,663.00 万股
4、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职务 数量(万份) 授予股票期权 公告日股本总
总数比例 额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663.00 80.14% 0.860%
(1,809 人)
预留 660.00 19.86% 0.213%
合计 3,323.00 100.00% 1.073%
5、行权价格:16.93 元/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行权期安排:
(1)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行权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7、股票期权的行权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
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1 年生猪销售数量不低于 2,000 万头
首次授予的 第二个行权期 2022 年生猪销售数量不低于 4,000 万头
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 2023 年生猪销售数量不低于 6,000 万头
注:上述“生猪销售数量”指公司发布的销售情况简报或定期报告的生猪销售数量。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S”、“A”、“B”、“C”、“D” 、“E”六个等级。
考核评价结果 S A B C D E
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未能行权部分不可递延,由公司统一注销。
8、本次授予完成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