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27 号文《关于核准江西正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65,761,479.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7.30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22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137,673,586.7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1,837,601.15 元(正邦科
技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预付保荐费 1,500,0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从募集资金专
户支付发行中介机构费用 1,395,761.48 元),募集资金初时到账金额 1,108,731,747.03
元,募集资金净额 1,105,835,985.55 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22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5]00128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107,918,628.11 元,公司于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32,236,311.80 元,2016 年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 13,223.63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10,001,388.40 元;
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24,904,236.08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013,003.63元;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零元,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07,918,628.11 元
(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零元。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2204029300249265 1,108,731,747.03 -- 活期
南昌阳明路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2204029300249389 -- -- 活期
南昌阳明路支行
江西银行福州路支行 791912600100016 -- -- 活期
中国银行南昌市红角洲支行 203731410008 -- -- 活期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平安银行广州东山支行 11014904108007 -- -- 活期
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8115701013100024676 -- -- 活期
合 计 1,108,731,747.03 --
(二)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9 号文《关于核准江西正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629.0032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6.10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23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685,369,195.2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4,190,720.37 元(正邦科
技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预付保荐费 1,500,0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从募集资金专
户支付发行中介机构费用 1,966,290.03 元),募集资金初时到账金额 1,664,644,764.86
元,募集资金净额 1,661,178,474.83 元。
截止 2016 年 12 月 26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126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447,481,174.30 元,其中: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37,232,744.47 元,
2017 年已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17]000090 号”鉴证报告确认;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7,309,274.83
元;2017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28,008,134.08 元,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15,065,869.03
元;2019 年使用募集资金 377,097,896.36 元。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 6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截止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累计已归还 68,000 万元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
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53,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35,000,000.00 元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上述理财产品中的 235,000,000.00 元已赎回。2019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使用不超过 3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归还 12,510 万元资金至募
集资金专户。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22,389,800.96 元,其中
204,9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489,800.96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199235703886 1,664,644,764.86 活期
昌市红角洲支行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 610021778 81,462.55 活期
和浩特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15000083372746 128,969.80 活期
州万达广场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811570103400084043 82,357.08 活期
昌分行营业部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791913035400066 1,159,122.67 活期
昌八一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361899991010003134574 - 活期
昌迎宾支行
中国银行南昌红角洲支行 203737587660 1,480,572.16 活期
中国银行南昌红角洲支行 200737665664 853.24 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2040100100063028 2,155,978.50 活期
南昌青山湖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5701012300166493 6,083,985.11 活期
南昌分行营业部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03007880140000058 107,724.32 活期
南昌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5701013900164755 2,750,098.19 活期
南昌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7742034719 1,590,387.61 活期
南昌红角洲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