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1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 正邦 0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已披露的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 2020 年 5
月 12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由于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可能会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故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每 10 股派 0.70 元(含税),按照目前公司最
新总股本 2,503,286,001 股计算,每 10 股分派 0.70 元(含税)现金股利,分配利
润共计 175,230,020.07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利润分派申请之日,公司完成了 2,935,000 股已授予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部分 2017 年及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 164,890 股,公司总股本由 2,506,056,111 股变更为2,503,286,001 股。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锁定了股票期权行权开关,并未申请办理股权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权益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数余额为零。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03,286,00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5
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41 正邦集团有限公司
2 08*****818 正邦集团有限公司
3 07*****006 LIEW KENNETH THOW JIUN(刘道君)
4 08*****068 华大企业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13 日至登记日 2020 年 5
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若在行权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派息事项发生后,公司按下述公式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派息事项发生后,公司按下述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1、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调整情况的说明
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1)尚未解锁的 2017 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 2.25 元/股调
整为:2.25 元/股-0.07 元/股=2.18 元/股;
2)2017 年首次已授予的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 4.59 元/股调整为:
4.59 元/股-0.07 元/股=4.52 元/股;
3)尚未解锁的 2017 年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 2.42 元/股调
整为:2.42 元/股-0.07 元/股=2.35 元/股。
4)2017 年预留已授予的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 4.92 元/股调整为:
4.92 元/股-0.07 元/股=4.85 元/股。
2、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调整情况的说明
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1)尚未解锁的 2018 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 2.01 元/股调
整为:2.01 元/股-0.07 元/股=1.94 元/股;
2)2018 年首次已授予的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 4.05 元/股调整为:
4.05 元/股-0.07 元/股=3.98 元/股;
3)2018 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应由 9.35 元/股调整为:由 9.35
元/股-0.07 元/股=9.28 元/股。
4)2018 年预留部分股权期权股票的行权价格应由 18.73 元/股调整为:18.73
元/股-0.07 元/股=18.66 元/股。
3、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调整情况的说明
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尚未解锁的 2019 年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 7.56 元/股调整为:7.56 元/股-0.07 元/股=7.49 元/股;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授予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授予价格的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 569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91-86397153
咨询联系人:王飞、胡仁会
传真电话:0791-88338132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