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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2

正邦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6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 正邦 0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凡贵先生;

  8、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52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04,678,239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48.0675%。其中 2 名参会关联股东需要对部分议案履行回避表决程序,其他 50 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进行表决投票,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00,206,205 股,占公司总股份 7.9884%。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8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83,369,076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47.217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44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1,309,163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8503%;参加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代表 49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0,569,786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2198%。

  除公司董事林印孙先生、LIEW KENNETH THOW JIUN先生、总经理林峰
先生因故不能参加本次会议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胡海若先生和雷萌先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注:本公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3,810,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79%;反对
32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2%;弃权 54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01,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599%;反对32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00%;弃权 54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00%。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3,618,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0%;反对
51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1%;弃权 54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09,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29%;反对51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971%;弃权 54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00%。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3,648,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6%;反对
48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5%;弃权 54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40,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326%;反对48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73%;弃权 54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00%。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3,905,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58%;反对
3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1%;弃权 43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96,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717%;反对3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86%;弃权 43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97%。

    5、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3,810,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79%;反对
32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2%;弃权 54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01,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599%;反对32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00%;弃权 54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3,843,7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7%;反对
27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7%;弃权 56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35,2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702%;反对2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53%;弃权 56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45%。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1,949,5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35%;反对
1,329,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4%;弃权 1,399,20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41,0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738%;反对
1,329,5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491%;弃权 1,399,20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71%。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3,772,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8%;反对
44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9%;弃权 46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663,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66%;反对4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541%;弃权 46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093%

    9、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279,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370%;反对

46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26%;弃权 46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642,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676%;反对46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31%;弃权 46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093%。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735,1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615%;反对
20,481,6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02%;弃权 46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26,7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910%;反对
20,481,6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9997%;弃权 46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093%。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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