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3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 正邦 0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的股票。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0年3月2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3月19日。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及数量: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人,为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王永红先生。本次授予激励对象15万股股票,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06%。
4、本次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2期申请解锁,有效期为36个月。
5、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56元/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邦科技”)已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
2、2019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 月 4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0 年 1 月 7 日披露了对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1 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 1,39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5,24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5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0 年 3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3 月 2 日为授予日,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王永
红先生授予 1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5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暂缓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
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 3月 2 日;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56元/股;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数量:
本次实际授予对象 1 人,涉及授予数量共计 15.00万股,具体数量分配
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当前股本
股票数量(万股) 权益数量的比例 总额比例
王永红 财务总监 15.00 0.26% 0.006%
合计 15.00 0.26% 0.006%
5、相关股份限售期安排的说明: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
同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
之日起计算。
6、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12 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50%
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50%
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12 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50%
完成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50%
完成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0年-2021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9年生猪销售数量为基数,202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年生猪销售数量增长率不低于 6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9年生猪销售数量为基数,2021
年生猪销售数量增长率不低于 12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9年生猪销售数量为基数,202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年生猪销售数量增长率不低于 6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9年生猪销售数量为基数,2021
年生猪销售数量增长率不低于 120%。
注:上述“生猪销售数量”指公司发布的销售情况简报或定期报告的生猪销售数量。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B、C、D四个等级。
考核等级 A B C D
解除限售系数 100% 70% 50% 0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C”以上,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四)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一致性说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相应审核意见。
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1 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 1,39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5,24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56 元/股。因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王永红先生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二
级市场卖出其所持公司股份 200 股。为避免其触发短线交易,公司董事会决定仍以 7.56 元/股为授予价格,待其限购期满后再授予王永红先生限制性股票 15万股。综上,王永红先生符合暂缓授予的条件,公司决定对其暂缓授予。
202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