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1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7日、2019年5月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会和管理层核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18年9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次日披露了《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8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2018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9年1月5日、2019年1月22日、2019年3月19日及2019年3月20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三)》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四)》。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并购重组、业务重组等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