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8—198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票
转让给其直系亲属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正邦科技”)于2018年11月16日接到公司董事长程凡贵先生(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5%)的通知,因其个人原因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不超过882,500股(含882,500股)的公司股票给其直系亲属。本次转让后,程凡贵先生将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64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一、股份转让意向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程凡贵;
2、拟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882,500股(含88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3、股票来源:二级市场购入及2015年、2017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解锁部分;
4、转让时间区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窗口期不转让);
5、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6、交易价格:根据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7、大宗交易对手方:程凡贵先生的直系亲属。
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16年7月16日,公司董事长程凡贵先生承诺:自正邦科技发布《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日起,未来六个月不减持持有正邦科技的股票。该承诺已于2017年1月16日履行完毕。
2、2017年6月13日,在控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期间,程凡贵先生承诺如下:(1)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法定期限内,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从事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减持、超计划增持等违规行为;(2)在增持期间和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该承诺已于2018年5月13日履行完毕。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程凡贵先生转让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转让系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在实施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如何实施转让计划,转让的数量、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3、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董事长关于拟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