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8—188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票期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的股票。
2、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8年9月17日。
3、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及数量: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81人,均为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次授予激励对象3,118万份股票期权,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33%。
4、本次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2期申请行权,有效期为36个月。
5、授予价格: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09元/股。
6、本次期权简称:正邦JLC4,期权代码:037793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8年8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8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2018年9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18年9月1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91名激励对象授予3,181.00万份股票期权及669名激励对象授予3,539.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8年9月17日
2、授予人数:281人
3、授予数量:3,118万份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股本总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权总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万份)
程凡贵 董事长 50 1.60% 0.02%
王飞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 0.64% 0.01%
周锦明 财务总监 20 0.64% 0.01%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78人) 3,028 97.11% 1.29%
合计 3,118 100.00% 1.33%
4、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过程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或部分期权共计63万份。因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人数由291人调整为281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181万份调整为3,118万份。
5、行权价格:4.09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期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股权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12个月。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获授期权数量
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股权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50%
次授予股权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股权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50%
次授予股权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8、股票期权的行权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8-2019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详见《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应按照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标准系数对应的个人行权比例进行行权。
9、本次授予完成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三、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正邦JLC4
2、期权代码:037793
3、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18年11月1日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