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8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17年6月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23名激励对象授予4,425万份股票期权及533名激励对象授予4,813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7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7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2017年6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17年 6月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23名激励对象授予4,425万份股票期权及533名激励对象授予4,813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权益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95名激
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其获授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
经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244人调整
为1,156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4,490万份调整为4,425万份,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由5,391万股调整为4,813万股,预留部分均不作变更。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与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并且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条件已成就,同意向符合条件的623名激励对象授予4,425万份股票期权及533名激励对象授予4,813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一)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7年6月8日
2、授予人数:623人
3、授予数量:4,425万份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目前股本总额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万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份)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425 84.69% 1.93%
(623人)
预留 800 15.31% 0.35%
合计 5225 100.00% 2.2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
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档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行权价格:4.6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期安排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12个月。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7、股票期权的行权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17-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详见《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应按照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标准系数对应的个人行权比例进行行权。
8、本次授予完成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7年6月8日
2、授予人数:533人
3、授予数量:4,813万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股本总额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万股)
程凡贵 董事长 30 0.52% 0.01%
王飞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0 0.52% 0.01%
周锦明 财务总监 20 0.35% 0.01%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733 82.1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