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对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出限制性股票份额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符合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