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23-017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3 月 28 日,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期末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 2,179,342,683.08 元,加上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502,004,796.2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3,934,473.21 元,公司 2022
年期末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 2,657,413,006.09 元,母公司 2022 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987,382,580.39 元。
为不影响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实施进度,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 2021 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也未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已在 2022年 11 月 14 日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余额 1,672,786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1,513,236,649 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 1,672,786 股后 1,511,563,8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7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的股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实施该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