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 2021-62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级控股子公司由破产清算转入破产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新邵辰鑫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邵辰鑫”)于近日收到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湘 0522 破 1 号之一),新邵县人民法院裁定新邵辰鑫进行重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破产清算转入破产重整情况概述
(一)破产清算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新邵辰鑫矿产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破产清
算的议案》,同意对新邵辰鑫进行破产清算。2018 年 10 月 18 日,湖南省新邵县
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湘 0522 破申 1 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之规定,受理申请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怀化辰州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怀化辰州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对新邵辰鑫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湖南人和人
(邵阳)律师事务所为债务人新邵辰鑫的管理人。2018 年 11 月 21 日,湖南省
新邵县人民法院出具《受理破产案件通知书》((2018)湘 0522 破 1 号),新邵辰
鑫破产清算进入法院审理阶段。2019 年 2 月 25 日,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召开
了新邵辰鑫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债权人会议,会议未达成一致意见。新邵辰鑫另一股东要求办理采矿权延续后再进行评估,才能进入破产程序。2020 年 11 月
13 日,新邵辰鑫取得延续后的采矿权证,并将采矿权证移交给法院资产管理人。
2021 年 4 月 8 日,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确定了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
湖南华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人要求在新邵辰鑫自然人股东(刘新祥)收到管理法律意见书给予答复或视同同意后,再与评估公司签订合同。待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后,将采取拍卖或转让形式进行后续程序。
(二)破产重整情况概述
新邵辰鑫自然人股东刘新祥向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申请对新邵辰鑫进行
重整,2021 年 11 月 15 日,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
湘 0522 破 1 号之一),认为刘新祥系新邵辰鑫股东,占股 45%,新邵辰鑫已不能
清偿到期债务,股东双方就新邵辰鑫公司重整的有关事项达成了共识,新邵辰鑫重整有利于企业发展、债权人获得高于清算的清偿比率和社会稳定。综上,刘新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十
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新邵县人民法院裁定如下: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对被申请人新邵辰鑫矿产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整。
二、新邵辰鑫基本情况
名称:新邵辰鑫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2763290974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晓春
注册资本:人民币 829 万元
成立日期:2004 年 07 月 19 日
营业期限至:2054 年 07 月 18 日
住所:新邵县大新乡林场村
经营范围:凭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核准的范围从事铅矿、锌、金矿开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龙矿业”)持有新邵辰鑫 55%股
权,自然人刘新祥持有新邵辰鑫 45%股权。
矿权情况:新邵辰鑫目前持有采矿权证一个,采矿权人:新邵辰鑫矿产有限
责任公司,证书号 C4300002011103220119225,矿区面积 0.648 平方公里,有效
期限自 2019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5 年 2 月 25 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新邵辰鑫为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其由破产清算转入破产重整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破产重整事项最终对公司的影响目前暂时无法判断。
四、风险提示
根据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湘0522破1号之一),新邵辰鑫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拟将公司和子公司持有的新邵辰鑫的债权和子公司新龙矿业所持有的新邵辰鑫55%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引进第三方进行重整,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新邵辰鑫破产重整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湘 0522 破 1 号之一)。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