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 2020-04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1 号)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9 月向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 70,175,43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4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999,993.2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929,410.7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3,070,582.41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职业字[2016]1540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辰州矿业”)、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金洞矿业”)、黄金洞矿业全资子公
司湖南黄金洞大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万矿业”)、湖南新龙矿业有 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邵辰州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邵辰州”)已 在银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的资金。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额(万元)
1 黄金洞矿业采选 1600t/d 提质扩能工程 15,895.20 15,000.00
2 大万矿业采选 1400t/d 提质扩能工程 18,000.00 18,000.00
3 辰州矿业沃溪坑口技术改造工程 23,456.38 16,456.38
辰州锑业替代原火法冶炼浆电解新工艺制备
4 精锑项目 36,563.00 20,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10,543.62
合计 93,914.58 80,000.00
三、部分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延期的原因及影响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辰州锑业替代原火法冶炼浆电解新工
艺制备精锑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918.28 万元,投资进度 39.59%。
由于 2019 年上半年雨水偏多导致该项目主体工程施工进度滞后、附属工程
及部分设备招标工作启动滞后,该项目未能按原计划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
成施工并投入使用。截至目前,主要完成了该项目主体建筑施工、部分设备招标 和部分设备采购与安装工作,附属工程施工等工作仍在进行中。
鉴于此,公司决定将“辰州锑业替代原火法冶炼浆电解新工艺制备精锑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辰州锑业替代原火法冶炼矿浆电解新工艺制备精锑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公司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延期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将该募投项目完成
时间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基础上做出的安排,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招商证券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