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1-19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审计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 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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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20 年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师 1,75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 人。
信永中和 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9.02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为 6.24 亿元。2019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 家,收费总额 3.47 亿
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6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
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韩勇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刘玉显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海啸先生,201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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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聘任审计机构需要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 2021 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对此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要求的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审计工作组在为公司审计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20年度报告各项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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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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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 27 日